部门职能
(一)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起草全市民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,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(二)负责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登记管理工作。 (三)承办优抚对象优待、抚恤、补助和革命烈士报批工作;负责退出现役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、国家机关...[详细]
领导分工
姓 名:吴学江 职 务:局 长 简 历: 1996.07——2001.03 原旧街乡党委组织干事 2001.03——2005.07 市政府办调研室科员 2005.07——2008.11 市政府办副主任 2008.11——2012.12...[详细]
内设机构
序号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职 能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宁东升 负责局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安全、保卫、信访、政务公开工作及信息、史志、民政年鉴编写工作;负责接待服务、后勤事务工作;负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监督、行...[详细]